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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市退役军人局“一网通办”管理办法发布

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“一网通办”工作,提升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、智慧化水平,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》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“一网通办”改革的决定》等规定,结合实际,近日,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《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“一网通办”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
《办法》所称“一网通办”,是指依托市“一网通办”平台和线下服务窗口,整合公共数据资源,加强业务协同办理,优化政务服务流程,推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、一次登录、全网通办,线下只进一扇门、最多跑一次。


《办法》指出,局“一网通办”工作小组由政策法规处、规划财务处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组成。


政策法规处牵头“一网通办”工作,对接市政府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处和政务服务处,负责接受市“一网通办”年度考核工作,做好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优化的统筹规划、协调推进、方案设计等工作。


规划财务处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划财务司、市经信委、市大数据中心和市政府办公厅数据发展管理办,负责信息化规划计划、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数据和制定信息化相关制度等工作。


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局政务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职责,在政策法规处和其他机关处室指导下,负责军人退役“一件事”等“一网通办”事务性工作、咨询解答、“好差评”管理和对外宣传等;在规划财务处指导和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协作配合下,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建设、验收、管理和运行维护等。


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常管理和考核,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数据技术管理、网办事项落地等,负责局信息化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建设、验收、管理和运行维护等。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标准制定、日常办理、流程优化和业务数据的更新维护等。


《办法》指出,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负责编制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、办事指南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,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、编码、依据、类型等要素在不同层级、不同区域相统一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与线下标准统一,内容完整、准确、全面。局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接入市“一网通办”平台。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按照市“一网通办”工作目标与最新要求,开展业务梳理、流程再造,实现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“一件事一次办”,积极推动“智慧好办”和“免申即享”等服务。


政策法规处、规划财务处会同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,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。


本办法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。




《办法》全文可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

资料: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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